1、氧氣、乙炔瓶混裝考核100元/車次。
2、使用單位既不拒絕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氣瓶,又違規(guī)使用,考核使用單位300元/次。
3、氣瓶無年檢標示,超期使用考核每瓶50元/次。
4、氣瓶的放置點距離熱源和明火,與焊(割)距明火的距離不足10米(高作業(yè)時與地面垂直距離),氧氣瓶與乙炔瓶的距離不足5米,考核100元/次。
5、氧氣、乙炔瓶無定點存放,無采取隔熱措施,無禁火標示考核100元/次。
6、乙炔瓶在運輸中臥放考核100元/瓶。
7、氧氣、乙炔瓶停用未關(guān)閉閥門考核100元/次。
8、氧氣、乙炔瓶等可燃氣體容器與電線連接考核200元/次。